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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xíngshìzérèn基本解释:●详细解释: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条:“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种法律责任。即依刑法规定所应接受的法律制裁及其后果,与民事或政治责任不同。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在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长期以来只会受到行政制裁,虽然1997年刑法修订时增加了刑事责任,但追究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不能给投资人带来实际利益。
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摘要单位犯罪情形下,虽然从行为科学视角和刑罚功利性角度出发,自然人主体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其不能成为独立犯罪主体。
4、像这样视人民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的干部,不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完全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不可姑息。
5、抢夺行为转化为抢劫犯罪不能简单等同于抢劫罪,其刑事责任起点应为16周岁,其数额、凶器、处罚也应充分体现出一定的特殊性。

6、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从而引发行为人合乎规律地作出侵害被害人,影响到行为人刑事责任有无及程度的行为。
7、知识点:犯罪.刑事责任原则.排除合理怀疑
8、对寻衅滋事罪正确定罪量刑,需要对影响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和影响刑事责任情节的事实加以证明。
9、犯罪未遂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及处罚原则第一,犯罪未遂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笔者认为犯罪未遂应刑事责任的根据是犯罪构成。
10、累犯刑事责任新探
11、本部分就过失危险犯的罪与非罪、过失危险犯与故意危险犯、过失危险犯与行为犯等司法认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论述;并论述了过失危险犯的刑事责任问题。
12、论刑事责任能力的内涵
13、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5、我国1997年刑法典全面确立了单位刑事责任的合法地位。但是,对于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等问题,立法没有提供相应的依据,而且对单位刑罚的立法规定也相对简陋,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本文比较了两大法系国家单位刑事责任立法、司法和理论发展情况,借鉴先进之处,对我国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研究探索。
16、这是因为行政或刑事责任属于公权力处理的范畴。
17、罪过是犯罪构成的核心,也即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第二章,证券、期货交易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本章主要分为两部分。
18、笔者认为: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不属于本罪的构成要件,保险诈骗罪的成立仅须具备犯罪主体要件、犯罪主观要件和犯罪客观要件三个要件即可;鉴于保险诈骗罪的预备形态在现实中的危害性不大,本文仅就保险诈骗罪的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进行了探讨;着重探讨了保险诈骗罪共犯中的身份问题,对保险诈骗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的构成特征及刑事责任进行了探讨;逐一对保险诈骗罪的实质一罪(法规竞合与想像竞合)和处罚一罪(牵连犯与吸收犯)进行了分析;同时,从犯罪数额和主观目的上讨论了保险诈骗罪的成罪条件,将保险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进行了区分;最后,在对保险诈骗罪立法沿革和立法模式分析的基础上,从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以及立法技术等几个方面对保险诈骗罪的缺陷及其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9、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0、最后在是否应当降低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这一重点争议问题上,文章综合考虑我国近些年的变化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急剧严重的特点,认为适当的将我国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降为13周岁较为恰当。
21、妨害口岸综合管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主要写明所控被告人行为罪名和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3、第三十一条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根据我国通行的罪过形式理论,一种犯罪只能有绝对排它的一种罪过形式:或是故意,或是过失,非此即彼,而不可能跨种越类、亦此亦彼。同时,现行刑法明文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5、议员提供假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6、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7、第五部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事责任。
28、第四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30、期货法律责任从广义上来讲有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期货民事法律责任是指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期货合同民事法律责任是保护期货法律关系主体商事权利的重要措施。
31、第四十五条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第三章法人犯罪刑事责任的实现及其立法。
33、新闻稿强调,特别费争议并非个案,在特别费制度设计有缺漏的情形下,要求沿例领取特别费之机关首长对制度瑕疵负刑事责任,既不公平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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