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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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任:dúrè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犹专任。独自信用;独自承担。汉邹阳《狱中上书自明》:“故偏听成姦,独任成乱。”三国魏曹冏《六代论》:“仁心不加於亲戚,惠泽不流於枝叶,譬犹芟刈股肱,独任胷腹。”晋陆机《五等论》:“旷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独任。”2.谓单独任用。《三国演义》第二五回:“颜良性狭,虽驍勇,不可独任。”

1、英国、美国则常采取独任制。

2、烹饪、浣濯皆独任之,尝暑月执炊,汗复于面不暇拭。

3、根据《刑事诉论法》第147条第1款的规定,独任制仅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4、鄙人性情,向来专作独任其难之事,尤专作费力不讨好之事。

5、第二年,张玉书病逝,陈廷敬独任总裁官。

6、首长制:又称为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归一个行政首长执掌的组织体制。

7、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一人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制度。

8、完名美节,不宜独任,分些与人,可以远害全身;辱行污名,不宜全推,引些归己,可以韬光养德。

9、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10、由此也可以看出,独任制和简易程序不是对应的,但简易程序一定是适用独任制的。

11、上书论时政,因言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

12、延袤数千里,升泰独任其事,诚恐赶办不及,亦属实在情形。

13、直接言词原则要求认证的主体应为人民法院承办案件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

14、余非敢瑕疵前人,然恐诗道坐敝于此,则明七子不独任咎。

15、《洪州新建厅壁记》:“凡县之政无小大,令主簿皆独任,而民事委曲,当有所操纵缓急,不能一断以法。

16、请於龙膊子重掘地道,原独任之。

17、若犹矜其力难独任,即乞如旧法,于官户、寺观、单丁、女户有屋产月收僦直可及十五千、庄田中熟所收及百石以上者,并随贫富以差出助役钱,自余物产,约此为准。

18、法国刑事诉讼中的法官独任制

19、凭吊千秋,问湖湘骚人词客,后先忧乐事,果谁抱布衣独任,担当日夜乾坤?

20、即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依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一般非诉讼案件。

21、此孩幸是藜藿农家,听医所为,若绅宦之家,娇养柔嫩,即医肯尽心施治,病家未必信;即病家信,医家亦未必肯独任其劳。

22、即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依第一审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一般非诉讼案件。距天安门广场、东单商业区、王府井商业街咫尺之遥;经由西单民航班车可直达首都机场,交通极为便利。

2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24、僚属请奏而须报,纯仁曰:“报至无及矣,吾当独任其责。

25、合议制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其中1名为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独任制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除基层人民法院适

26、施公亲自督战,黄天霸不离施公左右,独任保卫。

27、宋朝政权重文轻武,文臣除授节钺,成为习惯,此次独任武人,免不得廷议纷纷。

28、让能对曰:“陛下愤藩臣之倔强,必欲强干弱枝以隆王室,此则中外大臣所宜戮力,以成陛下之志,不宜独任微臣。

29、章炳麟《官制索隐》:“观今时州县,不任佐贰吏员,而独任己之阍人。

30、《送鲍中丞赴太原军营》诗:“宠兼三独任,威肃贰师营。

31、自当曰:“即有罪,我独任之。

32、唐罗隐《两同书?得失》:“若智策有馀,则陈平不可独任;若英谋出众,则韩信虑其难制。

33、望陛下任之勿疑,若万彻,则勇而无谋,难以独任。

34、若万彻,则勇而无谋,难以独任。

35、一审法院适用第一审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合议制和独任制。

36、李泌说:“臣今独任宰相之重,四海之内,一物失所,责归于臣,况坐视太子冤横而不言,臣罪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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