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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刑:chī xíng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古代的一种刑罚。用荆条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新唐书·刑法志》:“至 隋 始定为:笞刑五,自十至于五十。” 鲁迅 《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民国 的法律是没有笞刑的,倘有人以为肉刑好,则这人犯罪时就特别打屁股。”★古代五刑之一。以竹板或小荆条抽打背部或臀部。自十下至五十下,分为五等。后亦以小竹板子折责。也称为「笞责」。
1、宋初定折杖制,规定各等流刑?徒刑?杖刑?笞刑责杖数,以及杖?笞的尺寸。
2、在具体措施上实施地方自治、创设总督府评议会、公布日台共学制度及共婚法、撤废笞刑、奖励日语等,对于促进同化、减少差别的工作颇有作为,也改变了过去后藤新平的“以无方针为方针”,“只管铁路、预防针与自来水”的内政方向与统治政策,故此时期可称之为与始政时期施政方式完全南辕北辙的同化政策时期。
3、该条例规定,凡犯奸非、和诱、盗窃等罪,应处以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百元以下罚金折易监禁者,照刑期一日改易笞刑二下,这简直是古代折杖法的复萌,恢复封建时代的身体刑。
4、笞罪(ちざい)(笞刑(ちけい))とは体刑の一つで、笞(むち)を打つことによるもの。
5、由于笞数过多,且笞打脊背,受笞刑的多被打死。
6、他们以为鞭笞刑罚可以救他们,于是他们就
7、该条例规定,凡犯奸非、和诱、盗窃等罪,应处以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百元以下罚金折易监禁者,照刑期一日改易笞刑二下,这简直是古代折杖法的复萌,恢复封建时代的身体刑。条例规定,凡犯刑律奸非、和诱、盗窃、赌博、吸食鸦片、欺诈取财等罪,应处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被折罪为监禁的,只要是十六岁以上六十岁以下的男子,即可易以笞刑。
8、不过妇女受笞刑时,受有封诰及有力者皆可以
9、也许,是一个慷倾的奴隶或是被家长送交给当局的一名逆子要在这笞刑柱上受到管教。
10、京城监狱的在押囚犯由京城的有关司法部门审理,徒罪和流罪可以减等发落,笞刑和杖刑则当场执行,然后释放。
11、他真想把那个臭男人交给那母夜叉去整治整治,也好让她出口恶气。一戴夜叉面具的神秘人,屡次对逃出法网的罪犯施笞刑。
12、汉文帝时,将应受劓刑的罪改为笞刑,在隋以后,刑典中即不再有劓这种刑罚。
13、如今,对违抗命令的士兵或水手施以笞刑是一种不人道的惩罚。
14、较优越的温暖的外套袖口扩展笞刑密封。
15、可是泰拉,象你这样有知识的女人应该知道传统的笞刑必须是要在光屁股上施行的。
16、另外官僚还有一特权,即犯了流刑、徒刑时可以官当来换刑,杖刑、笞刑则可以支付铜钱来赎罪免刑。
17、时,将应受劓刑的罪改为笞刑,在隋以后,刑典中即不再有劓这种刑罚。
18、宋代杖刑的特点是广泛用它作为附加刑,流刑、徒刑甚至杖刑、笞刑都加杖《宋史?刑法志》称:“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并配役一年。
19、唐律规定,三事失一者,里正及州、县官分别处以笞刑或杖刑;课税违期不缴或擅自赋敛,利不归国家者,也要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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