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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言:zòuyán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向皇帝陈述。《汉书·魏相传》:“御史大夫朝错时为太子家令,奏言其状。”《东观汉记·明帝纪》:“长水校尉樊鯈奏言:‘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
1、祖?奏言猛与彦深前推琅邪王,事有意故。
2、入奏言:“太史必当谨书灾异。
3、当时王巩的官职还是“秘书省正字”,因御史舒宣奏言:苏轼“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朗同货赂,密与宴游”。
4、尚书令刘光等奏言:「孝安皇帝圣德明茂,早弃天下。
5、廷佐奏言:“臣孙为耿氏婿,臣与精忠有连。
6、并奏言:这样感动上天,三日必定会下雨。
7、布政使高成龄奏言:“直省钱粮向有耗羡,百姓既以奉公,即属朝廷财赋。
8、又奏言:“父死系其子,夫久系,妻嫁,债无偿期,禁无休日,请一切免之。
9、奏言:“宁夏横城堡河涨城圮。
10、溥奏言:“近年湖滨淤地,筑垦殆遍。
11、又奏言:“现获盗百馀,多系邻省人,臣迭饬员弁分路访缉。
12、有司奏言,宜立庙京邑。国栋奏言:“湖南监送兵役未闻一语。
13、御史大夫朝错时为太子家令,奏言其状。
14、诏有司鞫治,宰相卢怀慎等奏言:“幽求轻肆不恭,失大臣礼,乖崖分之节。
15、就当时选举人才中出现的弊病上书奏言。
16、黄门侍郎宇文节奏言。
17、等官奏言:臣等历观祖宗朝二百余年以来,未有皇太子六七年不开讲而满朝催请置之不理,未有两都六部尚书、侍郎缺乏至一二人者,未有台、省空虚而长期不补者,以致诸多废堕。
18、此时,正为神宗“虚心接受,坚决不改”态度而头痛的方从哲,亦倍感边事日重,故曾经奏言:「军国重事,断非病夫绵力所能承担,兹者边报纷纭,日繁圣听,如臣寡昧,何能运一筹、决一策,以纾九重霄旰之忧。
19、《明史?河渠志六》载项忠奏言:“西安城西井泉咸苦,饮者辄病。
20、姚崇素嫉忌之,乃奏言幽求郁怏于散职,兼有怨言,贬授睦州刺史,削其实封六百户。
21、六年,自军中奏言:“安民先足兵,足兵先理财。
22、既而太史奏言北城有天子气。
23、天禧三年(1019),因顺应宋真宗意旨,奏言天书下降,再度被起
24、扬雄提到成都的严君平和临邛的林闾翁孺(“林闾”是复姓)“深好训诂,犹见?轩之使所奏言”。
25、崇文疏劾大学士张之万交纳外官,命福锟偕尚书潘祖荫勘之,奏言:“之万住居湫隘,门无杂宾。及卒,非赙赠几不能给棺敛,执绋者近二千人,皆缙绅大夫、门生故吏及国子诸生,未尝有一杂宾,时人荣之。
26、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
27、黄德和之诬刘平也,存奏言:“平与敌接战,自旦至暮,杀伤相当,因德和引却,以致溃败。
28、奏言:江南岁供财赋半于天下。
29、又奏言:“苇荡左右两营,岁输柴二百二十五万束。
30、入奏言培命脉,植根本,崇宽大,行仁厚。
31、雄又奏言:“宗室岳祠八百员,宜罢。
32、补阙郑鲁奏言:“新麦未登,徐必乱”。
33、福济奏言:“抵庐后,统计调兵约二万馀,月饷不下十五六万。
34、索伦部与卜奎近在咫尺,图海所奏言之凿凿,落地有声,于巴特热所奏大致略同,看来满迪的劣迹昭著,群情激愤呵。
35、礼部奏言:“琉球?年入贡,故生奸弊。
36、充嗣奏言禁止,武宗颁诏但禁下人科取。
37、明王琼《双溪杂记》:“?杨一瑛?奏言廷和孤忠,时望所属,而史道首开诬?之源,于桂则导其流,曹嘉则扬其波。
38、乾隆初,方用兵金川,恒文奏言:“兵贵神速。
39、以为然,奏言时不可失。
40、綦连猛传》:“祖?奏言猛与彦深前推琅邪王,事有意故。
41、礼部奏言:‘历代异尚。
42、隆奏言贾贱,请更平直。
43、旋奏言:“整顿漕运,要在恤丁。
44、于是前任巡抚朱昌祚、总督赵廷臣皆奏言:“向以处州田荒赋欠,屡檄清查实荒田亩确数,实因处属田段零星,崖?溪涧按弓积步,未易科算。
45、拜同知谏院,奏言:“王安石变祖宗法度,掊〔注〕克财利,民心不宁。
46、奏言:“歙县马田地在休宁,请折徵充饷。
47、奏言:“烟瘴充军人皆凶悍,请分拨泗城、镇安、宁明、东兰诸地;解役疏脱斩绞重囚,短解问徒,长解问流;各署书役贴写帮差,滥收滋弊,请量定多寡,分别汰留。
48、奏言军卫收纳税粮,奸弊百出,请变其制。
49、清魏源《圣武记》卷十一:“顺治六年五月,户部奏言师旅烦兴,岁入不给,议开监生、吏典、承差等援纳,并给僧、道度牒,准徒,杖折赎。
50、未几,绂奏言遘病,不数日即死。
51、御史台建立后不久,曾奏言:数月间“追理侵欺粮粟近二十万石”。
52、《金华子杂编》卷下:“以恩地为恩府,始於唐马戴。三年六月,绂奏言:“太平、思恩府界流言安南内乱。
53、后韩琦知审刑院,奏言盗杀同伙,非自首者不减刑,朝廷批准,并作为法令颁行全国。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和刑部之外,皇帝在宫中增设审刑院,掌审议大理寺上报的案件。
54、明年奏言:“占种盗卖,积弊已久。
55、前提督丁士杰奏言古州苗因公役使不从,恐激成骄抗,谕将吏弹压。
56、复奏言:“王刚前所惩创,不过儿斯一堡。
57、其甥萧直为太尉李光弼判官,广德二年,直因入奏言事称旨,乃上疏理述于苍黄之际,能存《国史》,致圣朝大典,得无遗逸,以功补过,合沾恩宥。
58、夏四月壬戌朔,有司奏言日蚀。
59、初,何武为大司空,又与丞相方进共奏言:“古选诸侯贤者以为州伯,《书》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广聪明,烛幽隐也。
60、《新唐书?刘幽求传》:“宰相卢怀慎等奏言:‘幽求轻肆不恭,失大臣体,乖崖分之节。
61、复奏言:“运河自临清以上,赖卫水以济。
62、六年,奏言:“台湾各县最称难治。
63、如平安前期,在《三代实录》清和天皇贞观十七年(875)阴阳寮的奏言中有“萧吉九篇”的记载;在菅原为长的《管蠡抄》(成书于901~930年)中有《五行大义》四条引文;在具平亲王的《弘决外典抄》(成书于991年)中有十二条引文;在惟宗允亮的《政事要略》(成书于一条天皇年间,986~1011)残卷中有四条引文和重要的发挥;在汉文诗人藤原公任(966~1041)的《北山抄》中有一条引文。
64、杨绾、常衮为相,遂奏言京官俸禄太少。
65、四年,奏言:“江北向多游食之人,每遇歉岁,轻去其乡。
66、楚客怒,奏言元振有异图。
67、奏言:“固原主、客兵止万八千人,散守城堡二十四。
68、奏言:“山东运河资湖水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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