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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财:sī cái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私人的财物。《战国策·齐策五》:“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输饮食而待死士。”《史记·萧相国世家》:“愿君让封勿受,悉以家私财佐军,则上心説。”《北齐书·神武娄后传》:“﹝ 娄昭君 ﹞乃使婢通意,又数致私财,使以聘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 75条的有关规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死刑只适
2、该罪的诉讼形式是自诉为主,公诉为辅,当侵占的对象为无主物或所有权归属不明之物时,没有具体的受害人,由人民检察院行使告诉权,能更好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
3、他不仅颇有文采,而且廉洁自持,不蓄私财,在生活方面也相当严谨,自己还以不二色感到自豪。
4、兴祚至,为请豁除,其当偿者出私财代输。
5、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生产经营秩序。
6、若臣以私财,则家无担石;如物出于官,则文簿易考。
7、如果决水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农民之间为争水浇地,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渠水漫溢,危害不大的,不宜定决水罪。
8、只以在汇丰银行存有百万两之私财,尚惧三麟公司之奏参,况其下焉者。
9、过失决水罪必须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定罪。
10、窝藏、包庇罪与知情不举在表现形式上比较相似,二者主要区别在:(1)客观表现形式:窝藏、包庇罪是对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知情不举是明知是逃匿的犯罪分子而不向司法机关举报,放任其逍遥法外的行为。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11、使孙村之役,不能夺过河身,则官私财力,举为虚弃。
12、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13、一百七张律师称,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4、如果因此使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就要分别按照过失放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刚着手破坏水利设施,或者在破坏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致使所决之水流开始冲溢,即为决水罪未遂。
15、上命尚书舒赫德会鞫,言英廉申报不以实,且未将淤沟先事预防,堵筑经费,当责出私财以偿。
16、决水罪的决水属于危险方法,既可以使大范围的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更重要的是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危害,使大片农田被淹,重大公私财物受损害;而破坏生产经营罪所决的水,不属危险方法,只能使大量的水流失,或使小范围的农田被淹,或使工农业等生产经营活动受到破坏,其在损害的严重程度上不及决水罪。
17、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
18、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9、兄财不利,鬼动贱发,月建临财则吉,官鬼临库,公财吉,私财凶。
20、区分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决水罪的关键是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即是否造成或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如果没有造成也不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和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即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则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决水罪,不能以犯罪论处。
21、而且,就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范围来看,过失决水罪使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范围要大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22、且使其人治业十余年,或具私财,或资官帑,幸而成业,于其身有一节之用,而为上者于其才之短长,既莫之鉴别,于其身之饥饱,又漠然无概于其心,则相率而听外人之招,又奚足怪乎?
23、咸建出私财迎犒,乃敛威去。
24、战争从有私财产和阶级以来就开始了的,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的,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毛泽东
25、建立在人无私财的原则基础上的圣库供给制度,在太平天国革命初期曾起过重大的积极作
26、决水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和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7、743年,政府又颁布了《垦田永世私财法》。
28、本文就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所涉及的要素进行了分析,旨在全面有效地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
29、本条对决水罪的规定并未将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作为法定构成要件,行为人只须实施决水行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及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有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现实危险,就视为决水罪构成要件齐备,即构成犯罪既遂。
30、战争从有私财产和阶级以来就开始了的,用以解决阶级和阶级、民族和民族、国家和国家、政治集团和政治集团之间的,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一种最高的斗争形式。毛泽东1科学在今天是我们的思维方式,也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到的最高阶段。
31、古之飞卫为师为后人作出表率:为人师者,一要严,教学态度要严肃,对学生要严格,要诲人不倦,不因自己学问高强,存丝毫懈怠苟且之心,更不可视学问为私财,存保守之念;为人师表二要善,教学方法对学生循循善诱,不因自己名望,有丝毫马虎大意之念,更不能存恐慌学子有成之心。
33、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介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它情节严重的情形。
34、在具有交叉关系的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之间,只有行为人现实地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了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时,这种逻辑关系和评价关系才能认定为法条竞合,并且直接选择适用单一规范即可。
35、论处;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应以放火罪论处。
36、注意本罪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失火罪的区别,注意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等的牵连、竞合关系。
37、以私财应计政,不罪其诳已为宽典;若以督追所得偿之,将何以示儆?
38、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9、过失决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0、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罪
41、过失决水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可以使不特定的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又可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只能是使特定的公私财物遭受损失。
42、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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