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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益:fù yì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1. 增加,增益。《论语·先进》:“ 季氏 富於 周公 ,而 求 也为之聚歛而附益之。”《汉书·萧望之传》:“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又使卖买,私所附益凡十万三千。” 颜师古 注:“使其史为 望之 家有所卖买,而史以其私钱增益之,用润 望之 也。”《晋书·元帝纪》:“昔 吴起 为 楚悼王 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除废公族疏远,以附益将士,而国富兵强。”2. 附会,夸大其辞。《后汉书·郭太传》:“其奬拔士人,皆如所鉴。后之好事,或附益增张,故多华辞不经,又类卜相之书。” 唐 柳宗元 《非国语上·卜》:“ 左氏 惑於巫而尤神怪之,乃始迁就附益以成説。” 清 恽敬 《<楞伽经>书后二》:“盖佛经多为无识者附益,故陋而且妄如此。”
1、武帝时有淮南、衡山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
2、后之好事,或附益增张,故多华辞不经,又类卜相之书。
3、《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论》:“可以览观扬意,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以游心骇耳,以附益上方太史公之三章。
4、为楚悼王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除废公族疏远,以附益将士,而国富兵强。
5、则宋本已有之,非後人所附益矣。
6、随后,又制订左官律和附益之法,严惩仕于诸侯王的犯罪官吏,严禁朝臣外附诸侯王,限制诸侯王结党营私。
7、严实率属众退入青崖山自保,归附益都宋将张林。
8、《汉书?高五王传赞》:“自吴楚诛后,稍夺诸侯权,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
9、《汉书高五王传燕灵王刘建传》曰:“自吴楚诛后,稍夺诸侯权,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设。
10、《晋书?元帝纪》:“昔吴起为楚悼王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除废公族疏远,以附益将士,而国富兵强。
11、可以览观扬意⑤,以示后世好事者读之⑥,以游心骇耳⑦,以附益上方太史公之三章。
12、他黜百家,独尊儒术,颁布推恩令、设置左官律、附益法,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西汉中央的王国问题。
13、亟访得之,又得许负《相女经》三卷,《相汉宫后妃记》二卷,及《关中张氏世谱》,合而读之,间取以附益前传,而张后绝世之容德,与当日被诬幽废之故,始纤悉无隐情,匪敢矜考古之详,亦聊以抒伸枉表微之志云。
14、其徒从而附益之,抨弹?驳⑥,弥弥滋甚。
15、依当地的说法,到康熙年间,由于“归附益众”,户口日繁,边内旗田不够分配,曾向外展边。
16、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夺子鸣鼓而攻之,可也。
17、均依《阿党附益法》给予刑事处罚。
18、;“阿曲附益王侯者,将有重法。
19、儒家本来就缺少神化的传统,至圣先师孔子始终只有人格,不具备神格,阴阳五行一类的宇宙观是汉儒后来附益上去的,比较容易解构。
20、于是考订旧辑,附益新闻,乃得成帙,而颠毛种种矣。
21、和编敕,但因历朝又都有新颁的敕条,汇编附益,使得格敕前后重复矛盾。
22、【出处】《晋书?元帝纪》:“昔吴起为楚悼王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除废公族疏远,以附益将士,而国富兵强。
23、乃于暇日折衷诸书,附益新意,勒成三篇,僭名《茶经》,授诸枣而就正博雅之士。
24、诸侯王表》:“武(武帝)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
25、余嘉锡在考据学方面亦有重大的成就, 《四库提要辨证》 、 《世说新语笺疏》等书就是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他擅长运用版本、校勘等知识对史乎、史料进行认真而细致的考据,力求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冈为考据对象多为占书,而且古书体例不一,易出现各种问题,影响人们对书中内容的理解,为此,他写成了《古书通例》一书,从宏观的角度研究古书体例,对古侈的真伪、命名、编定、附益以至书分内外篇和诸子书中用故事说明观点等问题,旁征博引,详加解释,对学术史贡献极大,这是当肘许多学者所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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