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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供:shí gòng 基本解释:●详细解释:如实招供。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审盗》:“贼料不能脱也,只得实供。”《红楼梦》第六一回:“露虽有了,若勾起茯苓霜来,他自然也实供。”
1、这个年轻人一开始对自己闯入当地一家办公室内并偷走一台电脑的行为矢口否认,但在警方向他展示了其被碎窗户割断的那截手指后,此人立即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这个年轻人一开始对自己闯入当地一家办公室内并偷走一台电脑的行为矢口否认,但在警方向他展示了其被碎窗户玻璃割断的那截手指后,此人立即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公诉人披露,房祖名尿检呈阳性后,在公安机关尚未查获其容留他人吸*罪名时,就主动如实供述,有自首情节,并自愿悔罪,庭前还亲笔书写认罪悔过书。
3、经审讯,4名犯罪嫌疑人对2007年12月20日晚上在桐乡屠甸农户家实施盗窃、21日凌晨刺伤巡防队员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4、东面山脚下有条狭窄的南北大道,俗称胡芦空,葫芦关。在河北山区为重要果树,果实供鲜吃、加工或作糖胡芦
5、病例5.宜良县大滴水大禄丰办事处杨金枝,女,28岁诊断膀胱结石0.9m,经服药一个疗程痊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李想对上海杨浦区“大禄旺”饭店内发生的故意伤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在法庭上,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自己是一时鬼迷心窍才想用这种方式敲诈钱财,已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性与危害性。
8、共同犯罪中,时军锋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时建锋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
9、关于自首的概念,应持“二要件”说,因为接受审查和裁判可以在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之范畴内讨论。
10、寇准乃佯言开脱其罪,另与赵德芳密议,设酒劝醉潘洪,假设阴曹,夤夜提审,诱以甘言,潘始实供,案情遂大白。
11、酸浆又名红菇娘、挂金灯、戈力、灯笼草、洛神珠、泡泡草等,北方称为菇蔫儿、姑娘儿,以果实供食
13、被查抄的单位和个人该当从实供给关于环境和资料,不得拒绝。
14、月3日,当72岁的藤井胜吉系着腰绳步入东京地方法院并当庭对他刺害邻居的事实供认不讳后,他凄惨的晚年似乎已经被注定了。
15、自首的成立需具备两个条件,即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6、日方一度矢口否认军队的参与,直到1992年一位日本史学家发掘出的官方文件揭露了日军强迫妇女充当军妓的罪行。这个年轻人一开始对自己闯入当地一家办公室内并偷走一台电脑的行为矢口否认,但在警方向他展示了其被碎窗户割断的那截手指后,此人立即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7、作者认为,一般自首的构成要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18、香的意义,是以智慧火烧那抽象无价真香,这是真实的庄严佛身,这是真实供养如来。
19、但被告人胡星具有自首情节和确有悔罪表现,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20、且各请依实供通,切忌回避。
21、白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较好,无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较小,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2、这名嫌疑人正是库尔撒德。在审讯中,库尔撒德对警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3、公诉人同时称,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24、王某、张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25、单位一般自首的成立需要具备基于单位的自首意志,单位自动投案和单位如实供述罪行三个条件。
26、浆果霜后味甜,可生食或酿酒,其嫩叶可作菜蔬,有虫瘿的果实供药
27、案发后,夏均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龚川在服刑期间,在司法机关已掌握其他寻衅滋事的事实的情况下,如实供述了未被掌握的此次作案事实;程亮、杨金泓的亲属赔偿了田兵的经济损失,取得田兵的谅解。
28、小薛乃是地方上的无赖,汝等说他来往宫中,莫非他受人指使,欲想行刺么?此乃大逆无道之事,汝且从实供来。
29、规定:凡审理案件,应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如果事状疑似,而当事人又不肯实供者,则采取拷掠以取得口供。
30、案查从前讯问李煦如何买过苏州女子送给阿其那一案,令其据实供出。
31、强盗头目口服心服,随即将自己的种种罪行一一如实供出……1你这小妖人,快把你是从哪里来的告诉本官,以及你为何要兴妖作怪,还有你的阴谋一切如实告知。
32、这个年轻人一开始对自己闯入当地一家办公室内并偷走一台电脑的行为矢口否认,但在警方向他展示了其被碎窗户玻璃割断的那截手指后,此人立即对相关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3、辩护人还提出,廖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认罪悔过。
34、月22日凌晨5时许,缉毒民警发现躲藏在库车县乌恰镇皮浪村的3名女子形迹可疑,经过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5、其中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36、本文在全面分析刑法有关自首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自首问题司法解释的基础上,结合纷繁复杂的司法实践,从我国设立自首制度的本质入手,对一般自首,余罪自首以及特别自首的认定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一般自首,阐述了司法实践中对自动投案以及如实供述的认定,着重指出形迹可疑情况下自首的掌握标准,被害人是当然的投案对象以及翻供对自首认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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